南京工商注册代办,温馨提示:(重大通知)工商局网上通知,各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三证(五证)合一。2018年1月起未办理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属于无效证照。望大家抓紧时间尽早办理。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凡2015年10月1日前
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注册的企业
应当换发加载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自2018年1月1日起
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律使用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关于督促已登记企业换发营业执照的通告
南京工商注册代办,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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